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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签证(上海领馆领区)

个人签证(上海领馆领区)
1.以色列驻上海领事馆简要信息
地址:上海黄浦区福州路318号浦汇大厦13楼 邮编:200001
电话:021-60102523 / 60102529
传真:021-60102555
网址:http://www.isconshanghai.org/web/
签证处电话咨询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至12时。
下午不对外办公。
周六周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
签证领区:
上海市、浙江省、江苏省、江西省和安徽省。
2. 签证须知
一、 签证的提交:
1. 所有申请材料请务必用英文填写;签证申请表须填写真实完整的信息,不得有空白项。 点击下载签证申请表
2. 护照、签证申请表、缴费凭证,以及相关材料请以邮寄的方式提交到领馆签证处。请签证申请人与快递公司确认邮件寄达时间,领馆签证处不接受邮件是否送达的查询。
3. 签证申请材料邮寄地址:
收件人:以色列驻上海总领事馆签证处
电话:021-60102500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福州路318号13楼。邮编:200001
二、 签证的领取:
回邮护照,请务必提交缴费凭证和填写完整的有本人详细回邮地址的EMS快递单(请申请人自行记录回邮单号码,以便查询回邮状况)。
三、签证费用付款流程:
通过支付宝在线支付
1. 请登陆以色列领馆网站http://www.isconshanghai.org/web/cart.php在线支付人民币200元(其中包括签证费150元,签证完成时,邮寄护照至申请人费用40元,支付宝手续费10元)
2. 支付成功后,请打印支付成功页面(必须显示交易号和订单号,如:交易号 2012061351204174; 订单号: *1599)作为付款凭证与签证申请材料一同邮寄至领馆签证处。
3. 准备好所有的签证申请材料,以及付款凭证和一张填写好收件人地址(即您的地址)的EMS单据(以便签证处在您签证完成时可以将您的护照及时邮寄给您).
4. 请将所有材料准备好后邮寄至上海领馆。
5. 请不要在信封内放置与签证申请无关的其他物品。
6. 签证处在收到您的信件后会以手机短信的方式通知您. 签证完成后我们在回寄您护照的同时也会以手机短信的方式提醒您注意查收。
7. 若领事需要您补充其他材料或有任何其他问题时,签证处工作人员会通过您提供的手机号码第一时间联系到您。
通过中信银行柜台:
1. 请在上海以下4家指定的中信银行支付人民币190元(签证费150元和邮寄费40元)+ 5元的银行手续费。
浦东新区富城路99号1楼 中信银行营业部
漕溪北路737弄1号 中信银行徐家汇支行
延安西路2077号/友谊商城,近仙霞路 中信银行虹桥支行
南京西路1168号(近江宁路)/中信泰富广场一楼 中信银行中信泰富广场支行
2. 付款成功后,请保留付款凭证。
3. 准备好所有的签证申请材料,以及付款凭证和一张填写好收件人地址(即您的地址)的EMS单据(以便签证处在您签证完成时可以将您的护照及时邮寄给您).
4. 请将所有材料准备好后邮寄至上海领馆。
5. 请不要再信封内放置与签证申请无关的其他物品。
6. 若领事需要您补充其他材料或有任何其他问题时,签证处工作人员会通过您提供的手机号码 第一时间联系您。
四、签证申请所需时间:
领馆签证处在收到签证申请人全部材料的五个工作日之内对签证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如需补交材料,领馆将通过短信通知申请人,签证受理时间将延长。
签证申请人可在递交全部申请材料的五至十个工作日之内与领馆签证处联系查询签证申请处理情况。
请签证申请人递交申请材料时务必写明本人详细联系方式及电话,以便领馆签证处及时与签证申请人联系。
五、注意事项:
1. 除护照外,签证申请人递交的其它申请材料将由领馆签证处存档保存,不再退回!请签证申请人事先做好复印件,领馆签证处不负责替签证申请人做复印!
2. 请签证申请人在获得以色列签证后在签证有效期之内前往以色列,如在签证有效期内未能成行但仍需前往以色列,签证申请人需重新提交签证申请(手续同上)。
3. 领馆将随机核实申请人信息,请确保单位担保函上的座机以及签证申请表上的手机畅通,可以联系到申请人本人。
4. 签证申请人在将签证申请材料寄达领馆第六个工作日后查询签证状况。查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九点至十二点。领馆只接受签证申请人本人的查询,查询时请准备好如下信息:
A.申请人与快递公司确认的邮件到达领馆的准确日期;
B.申请人姓名;
C.申请人护照号码;
D.为确保申请人本人咨询及查询,领馆工作人员将询问其本人信息以便确认其身份。
3. 个人旅游签证所需材料
1. 护照(有效期至少为6个月,如有旧护照请一起提供)
2. 两张白色背景照片 5*5cm
3. 英文填写的签证申请表
4. 申请人3个月银行活期记录(收入证明)
5. 申请人所在单位担保函
6. 申请人赴以机票及酒店预定记录
7. 旅游行程安排
8. 境外医疗险(保额不少于300000人民币)
9. 签证费(150元)付款凭证
10.写有您地址的EMS回邮快递单(40元邮费请于缴纳签证费时一并支付)
4. 短期商务签证所需材料
1. 来自以色列方面的邀请函(英文或希伯来文)
2. 来自中国方面的派遣函(英文或希伯来文)
3. 两张白色背景照片 5*5cm
4. 英文填写的签证申请表
5. 护照(有效期至少为6个月,如有旧护照请一起提供)
6. 签证费(150元)付款凭证
7. 写有您地址的EMS回邮快递单(40元邮费请于缴纳签证费时一并支付)
* 因为申请事由的不同,领事有可能要求申请人提供其他补充资料.
注意:以色列驻沪总领事馆有权拒绝团队和个人旅游签证申请,并无须提供具体理由。领馆保留要求申请人提供进一步财产证明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