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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签证(成都领馆领区)

个人签证(成都领馆领区)

1.以色列驻成都领事馆简要信息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东大街99号平安金融中心17楼。 邮政编码:610021
电话:028-68719500
传真:028-68756180
网址:http://embassies.gov.il/chengdu1/Pages/default.aspx
签证处接待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30分至12点30分。
下午不对外办公。
周六周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
签证领区:
四川、重庆、云南、贵州。
2. 签证须知
一、 签证的提交:
1.所有申请材料请务必用英文填写;签证申请表须填写真实完整的信息,不得有空白项2.接受工作时间内上门递交材料及快递邮寄材料两种方式。
3.领馆要求的银行存款证明可以是6个月的存折流水单。
二、签证申请表格填写说明:
1. 申请人必须真实、完整及清晰地填写此表格。
2. 请粘贴申请人近期蓝底5*5cm彩照于表格右上方。
3. 除表格第一页下方“回邮地址”以及最后的“申请人签名”可用中文之外,一律用希伯来文或英文填写本表格。
4. 表格中如有对申请人不适用之项目,请以斜杠填充或填写“N/A”,不能留空。
5. 本表格第一页除了“曾用名”、“曾有国籍”、“中转国”、“曾在以色列居留许可类型”及“曾在以色列停留日期”以外,其余为必填项目,请勿以斜杠填充或填写“N/A”。
6. 本表格第二页最后“申请人签名”、“日期”及“地点”为必填项目,其余项目申请人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三、 签证的领取:
1.成都地区申请人在接到领馆电话通知后,于工作日上午九点半至十二点半,由本人到领事馆领取护照。
2.成都以外地区的申请人如需回邮护照,领馆一律采用顺丰到付。务必提交缴费凭证和填写完整的有本人详细回邮地址的顺丰快递单(请申请人自行记录回邮单号码,以便查询回邮状况)。
四、签证费用:
签证费150元人民币,通过当地中信银行授权网点缴纳并提交缴费凭证。
请注意:成都市区新增三个网点(银河王朝支行、草堂支行、建设路支行)已于2016年1月14日起投入使用。
五、签证申请所需时间:
领馆签证处在收到签证申请人全部材料的五个工作日之内对签证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如需补交材料,领馆将另行通知申请人,签证受理时间将延长。请签证申请人递交申请材料时写明详细联系方式及电话,以便签证处及时与签证申请人联系。
六、注意事项:
1. 除护照外,签证申请人递交的其它申请材料将由领馆签证处存档保存,不再退回!请签证申请人事先做好复印件,使馆签证处不负责替签证申请人做复印!
2. 请签证申请人在获得以色列签证后在签证有效期之内前往以色列,如在签证有效期内未能成行但仍需前往以色列,签证申请人需重新提交签证申请 (手续同上)。
七、安全准则:
来访人员需配合我馆安全条例:
1. 请携带身份证及复印件
2. 所有来访人员的私人物品需接受领馆安全检察
3. 不允许携带私人物品进入领馆,包括手提包、手机或其它电子设备
4. 请勿携带大型提包或手提箱
5. 请勿携带食品或饮料
6. 领馆安检设备适用于每一位前往签证及领事服务等待区办理业务的申请者,请申请者务必遵守安全人员的指导。
3. 个人旅游签证所需材料
A. 申请人工作单位证明原件(公司抬头、盖章、领导亲笔签名俱全,英文)(请确保单位担保函上的座机以及签证申请表上的手机畅通,可以联系到申请人本人。)

B. 英文行程单,酒店预订单,以及确认的往返以色列的飞机票。如因自身旅游行程安排而需要申请两次入境的申请人,请在申请表“拟停留期限”填妥期限后在旁备注,并在申请材料中另附英文信提出申请两次入境以及理由。

C. 申请表
必须用英文或希伯莱文正确且完整填写签证申请表。

D. 签证申请人近期蓝底彩色照片两张,尺寸5*5cm,一张贴在申请表右上角,另一张反面写上名字,夹在护照里。

E. 申请人有效期多于6个月的护照原件,如有旧护照须一并提交。

F. 委托他人递交资料,需要提供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联系方式。

G.申请人最近六个月银行流水对账单(银行盖章)。

注意:18岁以下申请人的签证材料有特殊要求,并且根据不同情况需要父母双方或者其中一方亲临领馆签署特定文件,请先致电或者邮件咨询领馆。
4. 短期商务签证所需材料
1. 以色列有关公司或机构出具的英文或希伯莱文邀请信原件,需打印在该公司或机构正式公文纸上,需该公司或机构主管负责人亲笔签名及该公司或机构正式印章,内容应包括:
①.以色列邀请方公司的性质及与签证申请人的关系;
②.受邀签证申请人的姓名,护照号码,所在公司的名称及职务;
③.邀请签证申请人到以色列访问的目的以及停留的时间,如以方承担签证申请人在以访问期间的费用请同时注明;
④.以色列邀请方须注明由其负责签证申请人在以色列期间的活动并担保签证申请人如期返回中国。
2. 签证申请人目前供职的中国单位正式英文担保信。担保信需打印在该单位正式公文纸上,需该单位正式公章及主管负责人亲笔签名。不接受复印件、传真件、扫描件及电子邮件等形式的担保信。担保信内容应包括:
①.证明签证申请人为该单位正式员工及其职衔;
②.证明签证申请人确因受以色列有关公司或机构邀请而赴以访问;
③.说明由中方或以方承担签证申请人在以访问期间的费用;
④.担保签证申请人在访问结束后能按期返回中国。
3. 签证申请人目前供职的中国单位如是企业,需提供该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是非企业则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签证申请表
必须用英文或希伯莱文正确且完整填写签证申请表。
5. 签证申请人近期蓝底彩色照片两张,尺寸5*5cm,一张贴在申请表右上角,另一张反面写上名字,夹在护照里。
6. 申请人有效期多于6个月的护照原件,如有旧护照须一并提交。
7. 签证申请人的名片一张。
8. 委托他人递交资料,需要提供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联系方式。